我的书包

第四十一章:三刀六dong(过节苦哈哈码字的我跪求月票)

+A -A

得沉稳,双脚为先,踩在了丰田轿车顶端。

    这个人,身穿一身白色休闲服,头上染着金发,戴着很大墨镜,让人看不清真正长相,只能看出年轻。

    手里面,还拿着一柄并不算长的匕剑。

    他就那么站住丰田车车顶,显得很诡异。

    人诡异,寒光闪闪的匕剑也够诡异。

    匕剑,一种冷兵器。这玩意儿比剑要短很多。

    用法,可劈可刺,结合了刀剑两者的属性,是一种奇门兵器。

    而要把这种奇门兵器用得好,没有多年的苦练,绝对不可能!

    “你早就知道我跟着你?”

    白衣年轻人声音磁性怪异,居高临下盯着耀阳,发话了。

    耀阳仔细打量白衣年轻人后,毫无惧色,上前几步,坐上丰田车前车盖,漫不经心道:

    “早知道拉,你从一个礼拜前就跟踪我,每天跟着我上班,等着我下班,也是够辛苦的。”

    白衣年轻人默然,十秒后,方才平静道: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带齐人马抓我?”

    “带齐人马?你倒是够自信的。”

    耀阳嘴角一撇,微笑着伸出手指道:

    “第一,我耀阳出来做事,论单打独斗,还真没怕过谁。你敢单枪匹马跟踪我,我就还你一个公道,一对一,很公平啊!”

    “第二,抓你做什么,你跟着我,是想保护我也说不定呢。没必要把所有人都推到敌人的位置上,很多时候化敌为友,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”

    “还是说说你吧,为什么跟着我,又有什么目的?”

    又是一番长时间的默然。或许是觉得耀阳为人够大气,白衣年轻人语气中多了一丝情绪:

    “做警察做成你这样,真是有趣。”

    “你给我公平,我也给你解释,你砸了我好不容易找到的饭碗,我跟着你,确实是要对付你。”

    “饭碗?”

    耀阳眉头一挑,肯定中又带着一丝疑问道:

    “你是王宝的人?”

    “可以说是,也可以说不是。”白衣年轻人回答很有趣,马上话道。

    “怎么说?”耀阳再问。

    “我是想跟着王宝做事,天鹰帮初建,王宝野心勃勃,我觉得跟着他,会很有前途。只不过价钱方面,我还没和他谈妥,结果你就杀了他。”

    白衣年轻人老老实实,解释道。

    “那你为什么一个礼拜都还没动手?”

    耀阳轻笑,对白衣年轻人的老实态度有了些许好感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,要嘛就是傻,要嘛就真有本事。

    当着一个警察的面,直说自己本来想要混社团,甚至是为了一个已死大佬办事,还敢单枪匹马找自己。

    有本事,可能性无疑很大。

    “你杀王宝的那天晚上,我就在王宝街私人会所,从头到尾都看得很清楚。要和你动手,我没什么把握!”

    白衣年轻人继续回答,还是没有隐藏自己的想法。

    “可是让你就那么算了,又不太甘心,是吗?”

    耀阳紧接其话,推论道。

    白衣年轻人这次没有回复,可就这沉默的态度、一个礼拜的跟踪,却已经是最好的答复。耀阳心里有底了,微笑再问:

    “怎么称呼?”

    “没姓,阿杰!”

    白衣年轻人报名。

    “阿杰?”

    耀阳听得一怔,结合这人的模样,总算把这个觉得有些熟悉的年轻人,同脑中记忆结合起来。

    原来是他啊!

    阿杰,原著中王宝麾下第一杀手,冷血,无情,杀人如麻。

    他在原著中,不知道和王宝有过什么协议,总之王宝让他杀谁,他就杀谁,不问缘由,不管谁是谁非。

    现在听他的意思,明显刚刚和王宝碰上,似乎还是他主动登门自荐,只不过暂时没谈妥条件,还不算跟随了王宝。

    “真是天上掉下个好手,不收下就太没天理了!”

    耀阳心中大喜,脸上笑容更深:

    “阿杰是吧,其实这件事很容易解决。我砸了你的饭碗,再给你一个金饭碗,你觉得怎么样?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墨镜下面,阿杰眼中精光一闪:

    他看过耀阳的身手,自知其猛如虎豹,自己定然不是对手。

    能够跟随一个强者,对于阿杰来说,是可以接受的!

    要不然他也不会选择多家社团后,选择了最有冲劲,看起来最嚣张的王宝。

    还不就是因为王宝能打,身手方面可以让阿杰服气。

    杀死王宝的耀阳呢?

    当然更让阿杰服气。

    可是阿杰心中依旧有自己的顾虑。

    看了一眼脚下二手丰田轿车,阿杰冷冷道:

    “你只是一个警察!”

    这话,无疑在表达阿杰的真实想法。

    他并不认为一


【1】【2】【3】【4】【5】【6】【7】【8】【9】【10】【11】【12】【13】
如果您喜欢【我的书包】,请分享给身边的朋友
"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