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书包

第三十八章:生死时速(两万字大章跪求月票)

+A -A

颇有风度先向法庭众人恭敬招呼,随即侃侃而谈道:

    “杀人案发的现场,正是在我当事人名下登记拥有的游艇上面。而既然游艇属于我当事人拥有,那就表示,我的当事人,对于游艇上面的一切都十分熟悉,甚至在各个地方都可能待过。”

    “也就是在事发当曰,我的当事人正巧回到自己的游艇,亲眼目睹死者被铁丝勒住了脖子,生命垂危。”

    “出于救人的考虑,我的当事人好心上前,替死者解下脖子上面的铁丝,这才会印上指纹,有什么不对?”

    “还有,法官阁下!我的当事人是上司公司主席,他一向奉公守法,信誉良好,从来没有做过一些违反法纪,或者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。他开车二十年,甚至连张违例告票都没收到过。”

    “另外,这份资料,是我的当事人近年来一些慈善捐助,足以证明他的乐善好施。”

    一边话语,周大状手里拿起桌上厚厚一叠资料,递给身边一位黑色西服女孩。

    西服女孩细眉大眼,头发乌黑披肩,亦算一个美女。

    接过资料,她立马递上给法庭上面的秘书,最后递到法官手上。

    就在法官、陪审团翻看资料时,周大状话语继续,声音高昂,情绪激动道:

    “试问,像他这样一个乐善好施,热心于公益的人,看到有人休克在自己面前,是不是会第一时间上前解救呢?”

    “所以,法官大人,各位陪审团,我诚恳请你们仔细思考,那一份所谓的铁丝证据,就是本案作为指控我当事人的实证,是不是有欠妥当,对我的当事人欠缺公平呢?”

    “如果热心救人,就会被起诉作为凶手,试问以后港综市社会的人,如何拟定自己的价值观?”

    港综市金钟道高级法院内,周大状慷慨陈词,每一句可以说都是歪理,偏偏又站得住道理。

    以港综市法律,“疑点利益归于被告”的大前提下,凶器上的指纹,还真就不能定罪于赵国明。

    犯人席内,今天还特意带着一副金丝眼镜,显得老实可靠的赵国明嘴角浮现出冷笑,暗道:

    钱还真没白花,周大状不愧是周大状。

    霍希贤第一次见识真实法庭的状况,很是气愤,小声对旁边程天蓝嘀咕道:

    “凶器上面明明就只有赵国明一个人的指纹,这都不能作为证据?”

    程天蓝见多识广,倒是很冷静,小声道:

    “如果赵国明认罪,就不会有今天的庭审了。他们出这招,我-们早料到了。”

    随着程天蓝这话一出,就好像心有灵犀,作为检控官的易从心,缓缓起身,话语道:

    “法官大人,我这里还有一份资料,可以佐证赵国明就是杀人凶手。”

    说着,回头眼神示意程天蓝。程天蓝会意,在霍希贤好奇的目光中,起身动步,也拿着一份厚厚的资料递给了法庭。

    易从心的话语,适时开始:

    “法官大人,各位陪审员,这一份,是警方关于案发现场所有证据的收集。”

    “在案发现场,除了死者的脚印、指纹外,唯一还留下指纹的,正是赵国明,再也没有其他人。”

    “而事后警方介入调查,那一艘游艇,就在前一天,刚刚被工人冲洗打扫,所以才会这样。”

    “再有,在死者的指甲中,赵国明的指甲中,都发现了对方的皮屑组织。赵国明的手上,更有多道伤痕,经鉴定,正是死者的指甲所造成。”

    “由此,我们几乎可以推定,当时死者与赵国明发生过剧烈的肢体冲突。双方在抓扯下,留下这样的痕迹……”

    易从心侃侃而谈,摆出所有物证,想要构成整个现场证据链。再看周大状,一脸淡然,对于控方这一招,似乎也早就有所防备。

    不等易从心说完,已经起身,话语道:

    “法官大人,我反对控方根据一些主观上的逻辑思维,就把所有物证推定为我当事人杀人的证据。这对于我的当事人,是及不公平的!”

    “之前,我已经替我的当事人解释过了。在案发时,我的当事人确实正巧到了现场,看到死者重伤倒在地上。为了救人,我的当事人上前为死者解开套在脖子上面的绳索。死者或许是死前过于紧张,对我的当事人有所伤害,这,又能不能成为另外一种逻辑推理呢?”

    “至于现场只有两个人的指纹和脚印,这更加简单!因为真正的凶手,准备充分,带着手套等工具犯案,是不是也能解释呢?”

    “所以控方这样主观推理论断,再没有新的证据出现之前,绝对不可能成立。请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考虑,考虑我们港综市疑罪从无的司法精神,不要因为警方、控方无能,没有抓到真正凶手,就冤枉一个好人,一个善人,判定他有罪。”

    这个……!

    法官又不是傻子,其实也听出周大状的辩诉很牵强,但牵强不代表就没有这种可能。

    现在面对的疑犯是一位上市公司主席,即便身为港综市法官


【1】【2】【3】【4】【5】【6】【7】【8】【9】【10】【11】【12】【13】
如果您喜欢【我的书包】,请分享给身边的朋友
"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