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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刺猬(六千大章酬书友默茗亓喵的万币打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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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,因为他们,还隐藏了多少月诡。



    听说那东西来无踪,去无影,在混沌森林的时候,很多修士被杀了,都不知道它们长什么样。



    “大家知道,噬魂鼠是吃阴魂鬼物的,我感觉它也能吃了月诡,就想好好训一只出来,谁知道,就被他们趁我不备,强抢了去。”



    “放屁!我们什么都没干过,那噬魂鼠,真是我们发现的。”



    孙如游捂着脸,恨的不行。



    一个外来人,凭什么到他们的照云山发财?



    “我既然训练了它,自然有本事找到它,倒是你们……”



    戚金冷笑着,突然‘咕’的一声,用腹部发出了特别的空气震动。



    “叽~叽叽~~~”



    噬魂鼠在于三重的靴子里,叫了出来。



    “方队长!”



    于三重也认识方吾,在大家都看过来的时候,弯腰一礼道:“我刚转到这里,还不知道怎么回事,就感觉靴子里进了东西。”



    撩起衣摆,探手一掏,害怕到浑身颤抖的噬魂鼠,就被他托在了手心,“去吧,找你的主人。”他放开它。



    可噬魂鼠黑豆一样的小眼睛,在看过戚金后,又转过头来,滋溜一下,跳进了他的靴子。



    呃~



    于三重很不好意思。



    这小老鼠往哪钻呢?



    “咳~”



    他不好意思的清了清嗓子,“对不住,我这就……”



    “跟你没关系,”戚金打断他,“是你们的缘份到了。”他虽然遗憾,但是,缘份就是这么奇怪。



    不管是他,还是孙如游这些人,他们都有机会,可是就是这么寸,小家伙跑了。



    大街上这么多人,它还能两次钻进于掌柜的靴子里。



    “于掌柜,噬魂鼠难得,它认了你,你就收下它吧!”



    啊?



    他……养噬魂鼠?



    虽然小东西的手感也很不错,可是成姝养着一只猫呢。



    他要是把小老鼠带到凌云宗……



    “这……这不行!”



    于三重还想往外推,可是,噬魂鼠在他靴子里转圈,就是不出来,“我……我养了一只猫。”



    “噗~”



    “哈哈哈~~~”



    连方吾都忍不住莞尔。



    “猫和鼠虽然算是天敌,可修真界的灵兽是不一样的。”



    戚金也忍不住笑了,“于掌柜可以试着让它们相处一下,当然,为防它们彼此不服,给你闹事,最好的方法,就是你先摆正你的态度,对它们不偏不倚,谁错了,教训谁,几下过后,在自家主人面前,它们保证都是好朋友。”



    “那……主人不在跟前呢?”



    人群中,一个孩子好奇的问。



    戚金笑,“肯定要打个几架,分个老大老二。”,



    “哇,它们这么鬼吗?”



    “这是它们的生存之道。”



    在野外,有野外的生存之道。



    被人族养熟了,对主人起了独占的心思,当然就会吃醋。



    戚金在宗内,养的幼兽最多,看惯了它们为他争风吃醋。



    “那……那我就试试。”



    于三重终于把小家伙托了出来,“戚道友,它是你发现的,你看,我拿了它已经是占便宜了,你说个价。”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半晌后,在鸣风谷等着老于叔,要一起回小河谷的顾成姝,就看到老头笑得一脸褶子进来。



    “成姝啊,团团呢?”



    “喵~”



    团团适时的在灵兽袋的袋口,探出小脑袋。



    不过,它正要朝老于叔卖卖萌,突然感觉味道不对,小鼻子动了动,“喵呜!”



    “叽叽~~叽叽叽~~~~”



    让顾成姝目瞪口呆的是,老于叔从怀里,掏出一只灰不溜秋,更小更小,好像小老鼠的灵兽。



    两个一见面,顺滑的毛儿,就全都炸了起来。



    噬魂鼠炸起毛来,看着像个刺猬。顾成姝忍不住摸了它一下,“你们两个都乖乖的,我弄好东西,给你们吃啊?”



    



    “喵喵~~喵喵喵~~~”



    团团不同意,没有这只小老鼠,它一样有好吃的。



    “喵喵喵~~~”



    “叽叽叽~~~~”


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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